谁有旅游合同内容规范要求范本呀比如说行程上面要客户签字确认等要求

一、谁有旅游合同内容规范要求范本呀比如说行程上面要客户签字确认等要求

你看看《旅行社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就明白了。实际上为什么说出团通知单上要游客签字,因为按照《条例》应包含14项内容,但实际上《团队出境/国内旅游合同》是写不开全部这些内容的,所以出团通知单(行程)中包含的内容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但是如果上面一没有旅行社的章、二没有游客签字,那么怎么证明游客看过这个?又怎么证明这份行程是合同的一部分?而合同内容不全,被举报的话,按《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处2万--10万罚款。

二、跟旅行社去旅游一般要签几个合同 都什么内容?

■检查旅行社是否有资质 在报名前,先要确定旅行社是否具有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国外境外游组团资质。通常情况下,出现消费争议的第一责任人和最终责任人多是始发旅行社。 ■签合同要注意细节 合同中应包括具体的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日程安排、游览过程中是否有自费项目、违约赔偿等。 ■防止被“转会” 有的旅行社没有组织出国或出境游的资质,擅自组团,最后将游客转给其他的旅行社。这样的旅游团在行程安排等各方面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临时性,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出行可携带合同复印件 消费者应保存好旅游合同、交费收据等各种凭证,可以将凭证原件保存在家中,而只携带复印件出行。 ■索要详细行程表 为防止旅行社随意变更计划,消费者可以在报名时索取详细的行程表,在旅途中对照,出现问题时可以以此为依据主张权利。 ■导游领队是第一责任人 组团旅行社所派的导游领队应为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旅游途中如果发生行程等方面的纠纷,最好先向组团旅行社的导游投诉,返回后再向始发旅行社及当地的主管部门投诉。如果与他们交涉无果,可寻求当地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机构的帮助。 ■境外购物注意退货期限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我国内地游客到港购物的安全,香港旅游业议会已规定,凡内地到港的旅行团,如果是由导游带往已在香港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商号购物,可享有6个月免问情由(商品无人为损坏)的退货期(只限于内地旅行团,且是到港之后由导游带往购物地点购物的消费者),这些店铺应在发票或收据上注明,而内地随团导游也应向消费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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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样本

只要正规旅行社,合同都是旅游局统一发放的,盖的有旅行的公章,正副两份的,还附有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