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资源开发中的问题及对策(8000字论文)

山西旅游资源开发中的问题及对策(8000字论文)

山西旅游业发展的对策

(一)积极实施政府主导战略,夯实旅游支柱产业发展基础

1.是加快旅游服务要素支撑体系建设。旅游的六大要素要协调发展,不可偏废

旅游的六大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产业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缺一不可。旅游产业要升级,必须围绕这六大要素来做文章。按照市场细分的原则,分层次、分结构、分要求、系列化、多样化提供旅游产品,实现旅游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提升整体产业发挥综合效果。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星级旅游饭店建设工作,培育我省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旅行社集团。

2.进一步发展交通配套服务,完善道路标示、旅游标示,合理规划建设配套的加油站、停车场、修理、冲洗等综合配套服务。

3.大力拓展旅游信息服务,形成省、市、县和主要旅游景区分层管理,相互补充的旅游咨询服务系统。加快山西旅游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使之成为我省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

4.加快旅游投资体系建设。建立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向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融资,充分利用民营和社会资金,引导省内外、国内外的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我省旅游业。

5.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以法规建设为重点,加强行业管理,抓好旅游安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塑造“诚信山西”、“安全山西”的旅游形象。

6.继续指导长治、运城、侯马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力争使长治市在2009年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二)实施精品战略,提高山西旅游核心竞争力

以2008年奥运旅游宣传推广为借鉴,努力在市场研究、宣传促销体制机制、重大活动策划组织和宣传促销方法上实现创新与突破,加快宗教古建,晋商文化、寻根觅祖、太行山水、黄河风情、红色旅游六条旅游精品线的建设。

1、举全省之力,精心策划,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市场运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大宣传、大促销网络和联动机制。以“赛在北京,游在山西”为借鉴,打造全球化背景下山西旅游品牌。

2、创新机制体制,深度拓展国际国内重点客源市场,积极探索主要客源市场促销“本土化”的形式与方法。以我省主打线路产品、重点目标客源市场为目标,分线路、分市场,积极协调我省旅游单位组成多个旅游宣传促销联合体,逐步建立全球化的山西旅游营销网络。通过联合印刷宣传品、联合打造精品线路、联合媒体广告宣传、联合举办节庆活动等形式,广泛激发、招徕潜在客源。

3、重点抓好以下旅游节庆活动:晋商社火节、寻根祭祖节、五台山国际旅游月、大同云冈恒山旅游文化节、晋商国际旅游文化交流节、运城关公旅游文化节。积极引进国外、省外大公司先进技术和设计理念,设计、制作适应不同客源市场需求的系列旅游宣传资料,形成山西省旅游宣传品牌体系。

4、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尽快实现我省无障碍旅游。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合作,顺应跨省旅游加快发展的趋势,以更宽的视野,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跨省区的旅游产品,促进我省与沿黄协作带、环渤海、中部省份的旅游业大合作,大发展。

5、充分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用文化品牌提升旅游产品层次。以旅游项目展示文化底蕴,把挖掘文化内涵、展示文化品位、提供文化服务贯穿于旅游产品要素市场系统建设中,以全新的文化理念发展旅游业,使我省旅游精品不断推陈出新,进一步增强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后劲。

6、发放旅游一卡通,优惠景区经典门票等政策促进山西旅游发展。

(三)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战略,不断激发旅游产业的生机和活力

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旅游市场体系,推进旅游企业运营机制改革,要引导和支持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和全球性的旅游企业参与我省旅游企业改组、改造和重组,促进旅游企业向市场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大企业、大集团。深入落实《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旅游企业增添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开放步伐。加快与世界旅游业的融合,加大与海外旅游业界的交流,积极参与旅游国际合作和区域协作,加强与境外旅行社双向合作,形成互为旅游目的地,入境游和出境游协调发展的双赢局面。完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制度。培育旅行社行业批发、代理的分工体系,建立健全导游执业的准入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导游人员社会化管理。

四)加强旅游规划和法规建设,不断优化我省旅游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旅游产业规划。依据“十一五”规划方案,抓好重点景区、重点线路、重点项目规划的编制。

二是推进旅游法规建设。

去旅游拼团的话,有哪些优势跟劣势?

优势分析。旅游者自主“拼团”多为网上拼团,其次还包括同事之间和亲友之间。随着带薪休假的进一步推行,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追求自由、自主、个性和舒适的旅游者将逐渐把“拼团”出游作为他们主要的出游方式。这种出游方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可自由选择出团时间。在旅行游览过程中,旅游者在时间的安排和旅行的节奏方面有较多的自主权,旅游舒适度能够较好的得到保障。

2,可节约旅游费用。人数越多,包团旅游价格自然会越低。如果人数不够,要想单独包团,价格肯定会很高,但又不愿意参加那种比较死板、质量相对来说较差、自由比较受限制的散客团,这样就可以采取网上拼团的方式,既可降低费用,又可享受到单独包团所带来的种种好处。

3,可寻找合适旅伴,使旅途增添无穷乐趣。不管是网上拼团还是同事、亲友之间的拼团,成团之后的旅游者在兴趣爱好、个人素养、文化品味等方面相对更具有一致性,因而彼此比较容易融洽相处,旅途也会比较愉快。

4,可比较自由的选择合适的线路,甚至自行设计旅游线路,或者将已有的旅游线路按自己的要求作一些更改。在出游目的地选择和旅游线路安排方面具有更多的自主性。

劣势分析。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旅游者“拼团”行为必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漏洞,以网上拼团为例,其自身存在以下不足:

1,网上拼团信息的可靠性难以保障。拼团发起者提供的信息不一定准确,也就是说有可能提供虚假信息。

2,网上拼团信息的执行性难以保障。网上拼团的发起者和响应者就旅游线路安排、旅游费用分摊等问题的协定多数为口头协定,存在较大的隐患。

3,网上拼团的安全性存在隐患。网上拼团后若只从旅行社购买部分旅游线路或只购买“机票”+“酒店”而没有专业的导游人员陪同,对于缺乏旅游经验或旅游常识的旅游者来说其生命安全性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

4,保险公司无法全面保障。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旅游,许多意外无法进行索赔,比如山洪是自然灾害,无法避免,加上责任不明确,没有人为他们承担赔偿义务,遇难者要对自己负责。要是遇难者有工作单位,并在单位中买有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事情是在旅游景点或有单位直接管理的区域发生,比如公园,那么公园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旅游人身意外险的附加条款第九条规定,“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5,网上拼团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的相关部门对网上拼团信息的有效性、网上拼团旅游者生命安全的保障性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对于网上拼团旅游者出游后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裁断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