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法律认定与刑事责任判定探析
近年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政策限制及潜在金融风险,在全球范围内面临严格监管,我国明确禁止以虚拟货币“挖矿”业务为主的各类活动,并将其列为淘汰类产业,对于未经许可、违反国家规定开展虚拟货币挖矿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刑事责任,本文将从法律定性、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及典型案例等方面,系统解析“非法虚拟货币挖矿”的司法判定逻辑。
非法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定性:为何被严厉打击?
虚拟货币挖矿是指通过计算机运算复杂算法,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本质是能源消耗型产业,且与金融安全、税收监管、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我国之所以严厉打击非法挖矿行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 违反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落后产能”,消耗大量能源,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被明确要求全面关停。
- 破坏金融秩序:虚拟货币交易缺乏真实价值支撑,易引发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威胁国家金融稳定。
- 侵犯合法权益:非法挖矿常需盗用电力、占用公共资源,或未经许可占用场地、设备,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
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不仅违反行政法规,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虚拟货币挖矿可能触犯的罪名及构成要件
司法实践中,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主要可能触犯以下三类罪名,具体需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认定:
(一)非法经营罪(最常见)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构成要件:
- 客观行为:违反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规定,擅自开展挖矿活动,或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电、租用无资质服务器)实施挖矿。
- 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挖矿造成严重能源消耗(如年耗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
(3)扰乱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挖矿活动被禁止,仍积极实施,以牟取利益为目的。
典型案例:2022年,浙江某科技公司利用数据中心服务器非法开展以太币挖矿,年耗电超200万千瓦时,电费损失达150余万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公司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二)盗窃罪(针对盗电挖矿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
构成要件:
- 客观行为:通过绕电表、私接电线、篡改用电数据等手段,盗窃国家或他人电力用于挖矿。
- 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电力价值超过1000元(或各省规定的标准)即可立案;数额巨大(1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10万元以上)对应更重刑罚。
- 主观故意: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电力资源的目的,将盗用电量转化为挖矿收益。
典型案例:2021年,四川某矿场主租用厂房后,擅自改装电路盗窃工业用电,用于比特币挖矿,累计盗电价值80余万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针对非法入侵挖矿)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控制、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构成要件:
- 客观行为:通过木马程序、漏洞入侵等方式,控制他人计算机、服务器或物联网设备(如摄像头、路由器),利用其算力进行“挖矿”(俗称“偷矿”)。
- 后果严重: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0次以上,或累计1小时以上;导致重要数据丢失或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等。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入侵行为违法,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计算机控制权以牟利。
典型案例:2023年,江苏警方破获一起“黑客挖矿”案:犯罪嫌疑人入侵某高校超算中心,利用科研服务器进行门罗币挖矿,造成系统运行异常,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犯罪嫌疑人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提起公诉。
量刑标准:情节轻重决定刑罚幅度
非法虚拟货币挖矿的量刑需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涉案金额、能源消耗、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具体如下:
| 罪名 | 情节严重 | 情节特别严重 | 刑罚幅度 |
|---|---|---|---|
| 非法经营罪 | 非法经营额5万-50万,违法所得1万-10万 | 非法经营额50万以上,违法所得10万以上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 盗窃罪 | 数额较大(1000元-1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10万元以上) | 3年以下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后果严重(系统中断30次/1小时) | 后果特别严重(经济损失50万以上) | 5年以下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对于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或具有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的,法院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反之,若抗拒执法、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社会恶劣影响的,将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与趋势
随着虚拟货币挖矿技术迭代,司法实践中也出现新问题,如:
- “矿机”是否属于“违禁品”:目前主流观点认为,矿机本身为普通电子产品,但用于非法挖矿时,可予以没收或追缴其违法所得。
- “以矿抵债”行为的定性:若行为人通过挖矿偿还债务,需考察其是否明知挖矿违法,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跨境挖矿的管辖问题:针对境外服务器挖矿、国内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等情形,需依据国际司法协助原则,结合行为人国籍、犯罪地等因素确定管辖。

随着数字货币监管法规的完善,司法机关可能进一步明确“挖矿”行为的刑事边界,并加大对组织者、幕后推动者的打击力度,同时区分“主观恶性大”与“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实现精准惩处。
合规是底线,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不仅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更可能因触犯刑法而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清醒认识到:任何以“创新”为名行违法之实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司法机关将持续保持对非法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通过刑事打击、行政监管、行业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维护国家能源安全、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提醒,相关从业者应立即停止违法挖矿活动,主动整改转型,切勿因小利而触犯法律红线。
上一篇: 一篇文章彻底搞懂,欧钱包地址查询在哪里